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分类招生章程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分类招生章程。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分类招生章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分类招生章程(高中生)
为确保高职招生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分类考试招生通知精神,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制定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福州闽侯县大学南路66号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的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是唯一一所进入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教育部认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学院设有文化教育系、旅游服务系、艺术设计系、国际商务管理系和健康服务系。学前教育、应用英语、早期教育、艺术教育、空乘、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商务经纪与代理、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务管理、商务英语、移动商务、人物形象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卫生。
五、招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六、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1.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2.各专业外语:目前,我院仅以英语为基础,安排外语教学。3.各专业考生的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七、招生组织机构和招生规则: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学院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精神执行。4.录取成绩依据(1)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目前不单独组织职业适应性考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学术水平合格考试(以下简称“学习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习考试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前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参考部分不作要求。录取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50分(1:1按学卷100分.5比例转换后,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际操作)各占100分。录取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50分(1:1按学卷100分.5比例转换后,四舍五入),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际操作)各占100分。(2)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的学生,以其学考成绩(非补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以往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为录取依据。),以其1月份的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第一次因缺考而没有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生,认可后一次考试成绩;对于违纪作弊,分数为零。对等级及以前停学或留级的,选择会考成绩和学考成绩较高的分数作为录取依据。因听力残疾等原因学习免试外语听力的,其外语科目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计算×计算外语科总分/笔试总分。(3)学籍从外省转入,未参加我省相关科目学习考试的,认可其在外省学习考试的原始分数(如果试卷分数不一致,则转换为与我省学习考试分数相同的分数)。
八、录取规则(1)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开放的招生原则,严格遵守“30不”、“八基本要求”的纪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2)考生录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备案。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试的考生,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同等分数的,按照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然后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排名。(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福建省教育厅规定的分数线进行;学生不足需要降分录取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四)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调整征求志愿招生计划。(5)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九、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向被录取的考生发出院长发出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
十一、收费标准及退费方式: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具体专业学费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款方式按福建价格收费〔〕执行41号文件。申请代码以《福建招生信息》公布为准。
十二、转专业规定:学生转专业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学院转专业的有关规定进行。
十三、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类型: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认可学位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四、我院制定了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两级)、8000元、5000元、4500元(特别困难)、2800元(一般困难)。学院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社会团体(个人)奖励和助学金:北美校友奖学金、林文静慈善基金会、福建宏利基金、福建福海文化教育基金会等。勤工俭学:学校将尽可能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相应的程序向学校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学生信用学生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每高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14元。
十五、咨询、查询、联系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致电我院办学情况及相关招生信息。
十六、本章程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分类招生章程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职业学校在职业学校和高中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的学校问题,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各位同学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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